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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洞悉,詭人廊(1/3)

規則1:走廊很深,走下去,它沒有盡頭。
這一行字雖然很短,但它卻透露了好幾個信息。
前半句告訴你這條走廊很深,中間一句要求幸存者繼續走下去。
這一條規則直接讓幸存者在潛意識裏認為,在詭走廊裏,必須走下去才能活命。
畢竟怪談規則裏,明明白白的寫了要讓幸存者走下去。
而幸存者背後出現的那陣陣陰風以及女詭的嚎叫就如營造恐怖氛圍一般,讓幸存者加深了這個印象。
讓幸存者誤以為背後真的有詭在追殺他們。
但問題在於詭是不會無緣無故出現,並毫無理由的殺人的。
詭是有殺人條件的。
而這些殺人條件就隱藏在這些怪談規則中。
隻有觸犯了這些怪談規則,才會觸發殺人條件。
剛剛踏入詭人廊的幸存者們是不可能觸發任何詭異條件的。
因為他們沒有時間去觸發。
李安身後突然出現的詭隻是幻覺,隻是詭異的心理戰術而已。
它的真實作用是讓幸存者們第一時間感到恐懼,從而逃跑。
當幸存者第一時間開跑時,他們就已經落入詭異的圈套裏,觸發了詭的殺人條件。
李安深吸口氣,重新看向牆壁上的第一條規則。
規則1:走廊很深,走下去,它沒有盡頭。
“它沒有盡頭。”
這五個字,說明了這條詭人廊它並沒有終點。
這也就意味著麵前的走廊,幸存者是不可能走出去的。
但規則明確寫了,走下去。
這也意味著這兩句規則文字衝突了。
因為走,是走不出詭走廊的,它是無盡的。
可以說,這一條就是無解。
但問題是,怪談規則並不存在無解。
沒有任何詭異是無解的,這是詭異世界的第一定律。
這也意味著這兩句中,有一句是錯的,又或者說它存在隱藏內容。
而考慮一下之前突然出現在背後的詭異追殺,在看看這第一條規則。
很明顯,規則中的“走下去”,並不是字麵意思。
也就是說,它並不是一個動詞。
倘若怪談規則真的是要幸存者走下去。
那他是不會在規則末尾加上走廊沒有盡頭這一說法的。
因為這樣就會構成無解。
再加上幸存者們在第一時間進入鬼走廊後,背後就會出現詭異追殺。
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怪異行為,充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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