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縱火案(1/3)
刑偵二隊辦公室位於二樓左側南麵,對麵是刑訊室。隊內昨天就接到通知,知道‘526縱火案’將被押送回來,林聰第一時間就將刑訊工作交給劉端負責。
走進辦公室,黃一念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整理口供的陳霄。副隊長劉端核對證據,‘526縱火案’證據明晰且有說服力:
①死者血液中有檢測出苯二氮卓類成分,胃中有右佐匹克隆片殘留顆粒。犯罪嫌疑人在縱火案發的半個月去醫院開過處方類藥物,其中就有右佐匹克隆片。排查過醫院病曆之後,死者及其認識或熟悉的人中,他有過購藥記錄。
②縱火案起火前十分鍾,小區監控有拍到犯罪嫌疑人慌忙離家,並將死者銀行卡中的存款盡數轉入自己父母賬戶。
③大火後,犯罪嫌疑人以掛斷、關機等方式拒絕與警方溝通。
④同層鄰居雖沒有聽到過兩人爭執,但阿姨證實兩人從四月後,關係就不如從前了。死者本人與閨蜜的聊天中,有提到過丈夫‘出軌’的證據,揚言要讓他淨身出戶。
⑤死者在戀愛期間,訂購過一隻刻字的Zippo打火機贈予犯罪嫌疑人。保姆及犯罪嫌疑人同事證實,這隻打火機是犯罪嫌疑人常用物,526縱火案前一日還見到犯罪嫌疑人使用。在死者的身邊,還有一枚男士戒指。
⑥死者家中貴重物品遺失,在金店被低價售賣。分析幾處監控視頻後得出,售賣人應為死者丈夫。
黃一念將今天收集來的證言證詞整理後上傳,檢查一遍,確認無誤才再度拿出筆記本。朝京大學一案,一日過去了,縈繞在他腦海裏的問題仍舊沒有一個能解開。
“這趙國強還真TM的不是人,你知道他殺老婆的理由是什麽嗎?”陳霄整理完口供,閉著眼睛靠在椅子上休息。
黃一念起身泡了兩碗方便麵,“除了錢,還能為了什麽?”
陳霄撇嘴,一臉不爽,“你都沒看審訊記錄,怎麽知道他是為了錢的?”
黃一念豎起三根手指,“貴重物品遺失;銀行卡餘額盡數轉出;死者企圖讓犯罪嫌疑人淨身出戶。”黃一念拉開陳霄身邊的椅子坐下,將泡麵放在鍵盤旁,“我猜他動機就是因為死者掌握了他對婚姻不忠的一些證據,想要讓他淨身出戶導致的。”
陳霄揉了揉眼睛,“你猜的基本對,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他母親病了,需要十萬的手術費。”
黃一念翻看審訊口供,以下截取部分對話:
......
問:為什麽一定要殺了她?
答:不殺她,哪來的錢?我媽病了,需要做心髒搭橋手術。我問她要,她不給還罵了我。我答應她,隻要十萬,我立刻跟她辦理離婚。她沒答應,我就殺了她。
問:她是你妻子,怎麽說也為你生兒育女了,你殺她的時候想過你的孩子嗎?
答:生兒育女?(笑)我TM就是個接盤俠,她明明懷得是別人兒子,卻來找我結婚。我蒙在鼓裏五年,白白地幫別人養了五年兒子。就衝這五年,我給他們家當牛做馬,她肖鑫給我十萬不算過分吧!
問:你怎麽就知道兒子不是你親生的?
答:現在技術這麽先進,我不會帶人去做DNA親子鑒定嗎?
問:你既然通過肖鑫的手機銀行將錢轉走了,也拿走了裏麵的貴重物品,完全沒必要殺人的。故意殺人,觸犯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婚姻存續期間,擅自處置、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並不觸犯刑法,最多是被法院凍結並追回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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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辦公室,黃一念一眼就看到了正在整理口供的陳霄。副隊長劉端核對證據,‘526縱火案’證據明晰且有說服力:
①死者血液中有檢測出苯二氮卓類成分,胃中有右佐匹克隆片殘留顆粒。犯罪嫌疑人在縱火案發的半個月去醫院開過處方類藥物,其中就有右佐匹克隆片。排查過醫院病曆之後,死者及其認識或熟悉的人中,他有過購藥記錄。
②縱火案起火前十分鍾,小區監控有拍到犯罪嫌疑人慌忙離家,並將死者銀行卡中的存款盡數轉入自己父母賬戶。
③大火後,犯罪嫌疑人以掛斷、關機等方式拒絕與警方溝通。
④同層鄰居雖沒有聽到過兩人爭執,但阿姨證實兩人從四月後,關係就不如從前了。死者本人與閨蜜的聊天中,有提到過丈夫‘出軌’的證據,揚言要讓他淨身出戶。
⑤死者在戀愛期間,訂購過一隻刻字的Zippo打火機贈予犯罪嫌疑人。保姆及犯罪嫌疑人同事證實,這隻打火機是犯罪嫌疑人常用物,526縱火案前一日還見到犯罪嫌疑人使用。在死者的身邊,還有一枚男士戒指。
⑥死者家中貴重物品遺失,在金店被低價售賣。分析幾處監控視頻後得出,售賣人應為死者丈夫。
黃一念將今天收集來的證言證詞整理後上傳,檢查一遍,確認無誤才再度拿出筆記本。朝京大學一案,一日過去了,縈繞在他腦海裏的問題仍舊沒有一個能解開。
“這趙國強還真TM的不是人,你知道他殺老婆的理由是什麽嗎?”陳霄整理完口供,閉著眼睛靠在椅子上休息。
黃一念起身泡了兩碗方便麵,“除了錢,還能為了什麽?”
陳霄撇嘴,一臉不爽,“你都沒看審訊記錄,怎麽知道他是為了錢的?”
黃一念豎起三根手指,“貴重物品遺失;銀行卡餘額盡數轉出;死者企圖讓犯罪嫌疑人淨身出戶。”黃一念拉開陳霄身邊的椅子坐下,將泡麵放在鍵盤旁,“我猜他動機就是因為死者掌握了他對婚姻不忠的一些證據,想要讓他淨身出戶導致的。”
陳霄揉了揉眼睛,“你猜的基本對,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他母親病了,需要十萬的手術費。”
黃一念翻看審訊口供,以下截取部分對話:
......
問:為什麽一定要殺了她?
答:不殺她,哪來的錢?我媽病了,需要做心髒搭橋手術。我問她要,她不給還罵了我。我答應她,隻要十萬,我立刻跟她辦理離婚。她沒答應,我就殺了她。
問:她是你妻子,怎麽說也為你生兒育女了,你殺她的時候想過你的孩子嗎?
答:生兒育女?(笑)我TM就是個接盤俠,她明明懷得是別人兒子,卻來找我結婚。我蒙在鼓裏五年,白白地幫別人養了五年兒子。就衝這五年,我給他們家當牛做馬,她肖鑫給我十萬不算過分吧!
問:你怎麽就知道兒子不是你親生的?
答:現在技術這麽先進,我不會帶人去做DNA親子鑒定嗎?
問:你既然通過肖鑫的手機銀行將錢轉走了,也拿走了裏麵的貴重物品,完全沒必要殺人的。故意殺人,觸犯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婚姻存續期間,擅自處置、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並不觸犯刑法,最多是被法院凍結並追回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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