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
《白日黑夜》其一 :實習紀事
導航
關燈
護眼
字體:

第12章 身亡(2/2)

林聰:目前,不懷疑。
伍笑笑(鬆了口氣):警察叔叔,你們既然不懷疑我,那叫我來做什麽?
林聰:請你來,是希望你能詳細說說你的男朋友——謝楠。
伍笑笑:謝楠?......哦,那個小屁孩啊!年歲比我大,心智卻跟個十歲小孩兒一樣。我還記得他第一次來的時候,人還膽小的很。我看他像個冤大頭,就主動帶他了,隻是沒想到他那麽不行。後來,他常來找我,不過每次完事了,他還得要我唱歌哄他。
林聰:你喜歡他嗎?
伍笑笑:換做是你,你會喜歡一個心智隻有十來歲,隔幾天就要你唱兒歌的人嗎?警察叔叔,我跟他之間隻有交易!
林聰:可我怎麽聽說,他在和你交往?
伍笑笑:交往?您聽誰說的?我和他在一起的大部分時間,都是金錢往來。不說他心智怎麽樣,我還想趁著年輕多賺點,哪有時間陪他過家家?我要找男朋友,肯定選個成熟穩重的。他,還是算了吧!
林聰:你要知道做偽證,隱瞞事實情況,輕則可以對你進行1000以下的罰款並處以15日的拘留;重則觸犯刑法,是要判刑的。
伍笑笑:警察叔叔,我沒必要騙你呀!我和他,就是謝楠,純粹隻是交易。不過有一次,我們一起走的時候,他說想再抱我一會兒,有個奶奶路過好像是認出了他。估計那會兒,那個奶奶以為我和他在交往吧!
林聰:那你和謝楠是什麽時候斷了聯係的?
伍笑笑:大概是去年五月底,六月初的樣子。他最後一次來找我,說是他媽媽要斷掉他的生活費,他以後給不了錢了。那天,我看他可憐就沒收,那次也是最後一次和他見麵。倒是後來一次遠遠地見過他一次,記得還是在朝京大學北門口,一個男的拉著他,說了半天的話,還給了他一巴掌。
林聰:你和謝楠在一起那麽久,知道他喜歡去什麽地方嗎?
伍笑笑:大概是北門外的小竹林,他特別喜歡帶我去那裏。其實,要是他正常一點,別那麽幼稚,倒也算是不錯的戀愛對象。
......
走出審訊室,林聰下達指令:“全麵搜索朝京大學北門小竹林,一寸都不能放過。”
晚上七點,法醫、痕檢、刑偵二隊全體人員全部到場,連帶著久和路派出所民警、巡警以及社區工作人員都到場維持秩序。一層層的竹葉之下,滿是森森白骨。有貓的、狗的、蛇的、老鼠的,還有一具人的。
法醫根據盆骨角度、大小,確定該具屍骸為男性。女性的骨盆一般而言較大且寬,男性則較小且窄。根據頭骨骨縫愈合以及牙齒磨損程度,法醫推斷為男性,年齡在三十五歲以上。痕檢科在竹林裏找到不少證物,並在一棵竹竿上發現刀痕,刀痕裏提取到了陳舊幹涸的血跡。
法醫連夜做DNA檢測,確認死者為張誌勇。痕檢同時也檢測出,竹竿刀痕裏的血跡為張誌勇直係親屬,是該血跡的生理學父親。現場還找到一把手術刀,上麵並未殘留血跡和指紋。
林聰連夜上報市公安局,對向東岩市及周邊城市、鄉鎮發布通緝令,進一步謝楠為殺害張誌勇的主要嫌疑人,並與“101殺人”有重大聯係。市公安局立即應允,晚上十點半,同公安係統聯網的酒店、賓館、網吧、娛樂場所、日報、電視台以及相關的手機軟件先後彈出提示。
不到十二點,東延市東林鄉一家小賓館給市局打來電話:“你們剛剛發布的通緝令上的人就在我們這裏,昨天晚上入住的,才從外頭回來呢!但他看起來好像個女的,長頭發,臉很白,登記的名字是叫謝多琴。”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如果您遇到問題,請點擊聯係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