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
《白日黑夜》其一 :實習紀事
導航
關燈
護眼
字體:

第2章 殺人案(2/2)

一位年紀較長,大腹便便的民警,單手叉腰,上下打量張亦凡,“我翻的。所裏接到指揮台調度,我就立刻帶了人過來。當時孩子倒在水裏,麵部朝下,我怕他還有呼吸,想著趕緊搶救,就直接把人翻過來了。我讓人拍了視頻,等會兒拿給你看。”
張亦凡檢查傷口,腹腔一刀,胸腔左側一刀,“死者四肢剛開始硬化,死亡時間在30分鍾到2小時之間。傷口處皮肉出血明顯,出血部位有凝血塊存在,為身前傷。死者口唇粘膜、眼瞼結膜蒼白,十指甲床蒼白,有失血性死亡的可能。進一步的死亡原因得回局裏屍檢之後才能確定。”
李林將指紋簿遞給大腹民警,“你動過屍體,得配合留下指紋,方便排查。”
大腹民警人稱老宋,是餘圩鎮的老油條。市局檢查機關的第二份掃黑名錄上,前十名裏就有他。隻是檢察機關還沒掌握確鑿的證據,故而一直沒找他的事。
老宋是不想留下指紋的,可自己又確實翻動了屍體,麵對市局這幫年齡比自己小一輪的年輕人,心裏這口氣是不上又不下的。想想自中央出台了“掃黑除惡、打早打小”政策後,自己就一直小心翼翼,沒留下半點口舌,眼下更不能因為這點事同市局來的人鬧掰。沾了印泥,十個手指都留了指紋。李林當麵收入證物袋,這才轉向周邊角落。
林聰主動遞了根煙給老宋,也知道他原來是這裏一霸,對鎮上的事兒算是了如指掌,明麵上便對他有七分和悅,“宋哥在這裏當了二十多年的民警,想必對周邊的情況是十分了解的,能說說這個孩子的情況嗎?”
老宋見林聰遞來的是中華,又親自點煙,心下是有些得意的,爽朗道:“這個孩子,也就是死者,名叫譚維明,十一歲,是路口右邊那家老譚菜館老板的長子,在中心小學讀五年級。成績不算好,班裏倒數幾名,調皮搗蛋的很,這周邊沒少被他霍霍。”
林聰皺眉,一眼掃過人群,覺得有些奇怪,“怎麽沒見死者家屬?”按道理來說,死者生活在案發現場旁邊,周圍的鄰居對他都十分熟悉,而圍觀地都是些上了年紀的老太太。老人家,尤其是大媽,特別愛說是非,四處傳話。從報案人打電話報警,派出所出警,至市局刑警、法醫趕到現場,時間已經過去了四十分鍾,近一個小時,為什麽不見死者家屬趕來?
許是看出林聰的疑惑,一旁的另一位維持現場持續的小民警道:“譚維明爸媽離婚兩年了,法院判他跟著他爸。去年,他爸再娶了,同現在的妻子生了個兒子,平時不怎麽在意他。他媽外出務工,也再嫁廣東,沒有來看過他了。我們去通知他家裏人的時候,隻有她後娘在,說是要看兒子,得等他爸回來才能過來。”
黃一念聽得一愣,心中有些黯然和悲戚。誰說不是呢?在場聽到的人,對這個時間定格在十一歲夏天的男孩兒,都有悲戚和不平。可再不平,再悲戚,再難受,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凶手,給他一個交代。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如果您遇到問題,請點擊聯係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