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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黑夜》其一 :實習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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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分頭調查(1/3)

死後的第一秒起,產熱停止而散熱仍在繼續,因此屍體逐漸變冷。同時,肌肉鬆弛,肢體變軟,瞳孔散大,皮膚失去彈性,各關節極易屈曲,下體可能會因為括約肌鬆弛導致大小便失禁。
死後3-4個小時內,衣著單薄的屍體溫度就會和環境溫度一致。此時,肌肉、關節出現大麵積的僵硬。由於血管內血液受到重力作用移動到身體下方,會出現指壓可退的屍斑。
死後4-12個小時,屍僵擴延至全身,在12-24小時內達到頂峰,此時的屍斑還會隨著屍體位置、姿態的改變而隨之改變。26—32小時後,屍斑已經不能完全消失,直至固定不變。
死後48時,屍臭出現。屍臭會因為環境溫度的不同,產生的時間也會少許不同。一般從死後的第二晝夜—第三晝夜,活人可聞。
黃一念回想起大學刑偵課上關於簡單判斷死亡時間的概述,對筆記本上的幾問更加摸不著頭腦。
“假設萊茵於9日被其丈夫殺害死亡,那麽距離現在已經過了72小時,屍體應該也開始發出腐臭。小區住戶不少,沒有人跟物業反映異常嗎?”劉端問出黃一念的疑問,“還有,派出所在接到報警之後的十分鍾後就對萊茵家簡單查看,並沒有發現存在萊茵死亡證明,小區監控也沒有發現周長津有搬運行李箱或大型紙箱這類可以藏屍的大重物,怎麽判定萊茵死亡比離家出走的可能性更大?”
安國慶退出手機連接,重新播放電腦裏的搜證圖片,在三張照片上劃出紅圈。第一張圖片:萊茵家水供水用量圖;第二張圖片:周長津連續兩天購買清潔劑監控圖;第三張圖片:萊茵床頭的安眠藥。
自來水公司提供的供水用量圖是簡單的柱狀圖,其顯示萊茵一家用水量較小,一月份整月為5—6噸,而二月份較為詳細,每日都有標注。就在萊茵失蹤那一晚,單日家庭用水為2.3噸。
監控圖片顯示的周長津購買廁所清潔劑時間為9日、10日兩天,分別在小區外兩家不同小超市購買同為2L的廁所清潔劑,但在萊茵家廁所裏並沒有發現這兩瓶清潔劑。至少當時勘察現場的民警沒有拍到這兩瓶。
第三張圖片是民警勘察現場拍攝的圖片,一盒開封的勞拉西泮被放在萊茵臥床的床頭櫃上。民警調取了萊茵及萊茵家人的醫療記錄,這瓶勞拉西泮是周長津一個月前在東延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開具的醫療用藥,而第三附屬醫院距離幸福花苑有26.7公裏。在周長津與民警、媒體的交談裏,他多次提及是萊茵患有失眠,並非他本人用藥。
安國慶指著以上三個疑問,“我懷疑周長津並不是沒有理由的。第一,普通家庭用水量很難達到一天2.3噸,即便是跑肚拉稀,靠抽水馬桶最大6升的容積,他一天得衝水383次。所以,用水量猛然提升隻有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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