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審訊(二)(2/2)
林聰:不跟你玩?為什麽?
陳國福(低頭):他們說我是外來的,都不帶我玩兒。
林聰:是所有人嗎?李曉博呢?
陳國福:他們都一樣,都不搭理我。就算有人來跟我說話,也會被叫回去。
林聰:沒有人帶你一起玩的話,你就待在家裏看電視?
陳國福(點頭):以前養了一條狗,它會陪我一起玩,後來有電視就看的比較多。
林聰:你還養了狗?我在你家裏沒有狗,它被關起來了嗎?
陳國福:它死了。
林聰:是出事故了,還是生病了?我以前也養了一隻小狗,陪了我九年,後來實在是年紀大了,特別愛掉毛。有一天放學,我回家發現它不見了。後來我奶奶告訴我,因為年紀太大、太髒,她做主賣給狗販子了。我知道後,可難受了。
陳國福:前年,我爺爺和打架,它去幫忙,被他們打死了。
林聰:他們沒有賠償嗎?
陳國福:沒有。
林聰:就這樣算了,你不難過嗎?
陳國福:難過,但是沒有辦法。
林聰:怎麽會沒有辦法呢?
陳國福:我爸說他們不肯賠,隻能算了。
林聰:你也覺得這樣算了,就這樣過去?
陳國福:我當然不覺得,他們殺的是我朋友。老古話說得好:“殺人償命。”雖然說它是狗,但它是我朋友。在我心裏,它就是一條人命。
林聰:如果他們願意賠償,你希望是什麽?
陳國福:現在?你能讓他們賠給我?
林聰:以前民警調解糾紛,一般不考慮情感因素。現在我了解了你的情況,肯定會幫你討一個說法。
陳國福(打量林聰,許久才接話):以前是你就好了......不過現在也不用他們賠償了。
.......
結束問話,林聰出審訊室,抽了支煙,回了會議室。
會議室裏,吳昊、林聰坐在會議桌的臨近門口。黃一念、楊所長、李林等人並排靠牆。房間裏煙霧繚繞,沒有人神情是輕鬆的。林聰將審訊記錄轉給黃一念,打印出來人手一份。每個人審閱自己手裏的那份記錄,麵色越來越凝重。
“說說你們的看法。”林聰擰開水瓶蓋,一口灌下半瓶。
楊大勇初步看過後,第一個開口:“我覺得犯罪嫌疑人鎖定在陳義和陳國福兩人身上,陳義老婆對這事應該不知情。”
李林擺好便攜式投影儀,將現場裝屍木箱上采集到的指紋與三人指紋做對比:
我們從木箱左右兩側、箱蓋內側分別采集到三枚有效指紋,同陳義家三人指紋做對比,證實為陳義左手食指、中指與右手食指。現場沒有發現與陳國福或者林早女的相關信息。在搜索陳國福房間時,發現他藏起來的手機,在征得陳國福父親陳逸慶的同意後,我們查看了手機內容。
手機相冊存有受害者反複經受毆打,被施暴的相關視頻。經過技術甄別,視頻拍攝時間為十八天前,也就是八月二十三日。從二十三日往後四天裏,都有新的視頻被存儲。通過多個視頻可以證明,施暴人為陳國福,受害人為李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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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福(低頭):他們說我是外來的,都不帶我玩兒。
林聰:是所有人嗎?李曉博呢?
陳國福:他們都一樣,都不搭理我。就算有人來跟我說話,也會被叫回去。
林聰:沒有人帶你一起玩的話,你就待在家裏看電視?
陳國福(點頭):以前養了一條狗,它會陪我一起玩,後來有電視就看的比較多。
林聰:你還養了狗?我在你家裏沒有狗,它被關起來了嗎?
陳國福:它死了。
林聰:是出事故了,還是生病了?我以前也養了一隻小狗,陪了我九年,後來實在是年紀大了,特別愛掉毛。有一天放學,我回家發現它不見了。後來我奶奶告訴我,因為年紀太大、太髒,她做主賣給狗販子了。我知道後,可難受了。
陳國福:前年,我爺爺和打架,它去幫忙,被他們打死了。
林聰:他們沒有賠償嗎?
陳國福:沒有。
林聰:就這樣算了,你不難過嗎?
陳國福:難過,但是沒有辦法。
林聰:怎麽會沒有辦法呢?
陳國福:我爸說他們不肯賠,隻能算了。
林聰:你也覺得這樣算了,就這樣過去?
陳國福:我當然不覺得,他們殺的是我朋友。老古話說得好:“殺人償命。”雖然說它是狗,但它是我朋友。在我心裏,它就是一條人命。
林聰:如果他們願意賠償,你希望是什麽?
陳國福:現在?你能讓他們賠給我?
林聰:以前民警調解糾紛,一般不考慮情感因素。現在我了解了你的情況,肯定會幫你討一個說法。
陳國福(打量林聰,許久才接話):以前是你就好了......不過現在也不用他們賠償了。
.......
結束問話,林聰出審訊室,抽了支煙,回了會議室。
會議室裏,吳昊、林聰坐在會議桌的臨近門口。黃一念、楊所長、李林等人並排靠牆。房間裏煙霧繚繞,沒有人神情是輕鬆的。林聰將審訊記錄轉給黃一念,打印出來人手一份。每個人審閱自己手裏的那份記錄,麵色越來越凝重。
“說說你們的看法。”林聰擰開水瓶蓋,一口灌下半瓶。
楊大勇初步看過後,第一個開口:“我覺得犯罪嫌疑人鎖定在陳義和陳國福兩人身上,陳義老婆對這事應該不知情。”
李林擺好便攜式投影儀,將現場裝屍木箱上采集到的指紋與三人指紋做對比:
我們從木箱左右兩側、箱蓋內側分別采集到三枚有效指紋,同陳義家三人指紋做對比,證實為陳義左手食指、中指與右手食指。現場沒有發現與陳國福或者林早女的相關信息。在搜索陳國福房間時,發現他藏起來的手機,在征得陳國福父親陳逸慶的同意後,我們查看了手機內容。
手機相冊存有受害者反複經受毆打,被施暴的相關視頻。經過技術甄別,視頻拍攝時間為十八天前,也就是八月二十三日。從二十三日往後四天裏,都有新的視頻被存儲。通過多個視頻可以證明,施暴人為陳國福,受害人為李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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